對于「禁止車輛臨時停放」和「禁止車輛長時間停放」,這有兩個標志想必廣大車主都很熟悉,前者意味著一秒都不能停,后者表示可以臨時停車。 不過,最近有位車主朋友看到路邊有「禁止車輛長時間停放」標志,于是將車臨時停在路旁,去超市買了瓶水。結果回來的時候發現車上多了一張違停罰單!全程不過三五分鐘,怎麼就被罰了呢?這是怎麼回事? 根據相關規定,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,應注意以下事項: ③ 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,車輛不得熄火,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; 簡單來說, 人不離車,車不熄火 ,即停即走。而上面由于這位車主離開了車輛,所以才會收到違停罰單! 現在不少地區在相應路段設置「臨時停車」區域都會明確注明「即停即走,限時*分種,違者抓拍」。這種情況只要停車時間在規定時間內是沒問題的,超過規定時間就會面臨相關處罰。 但大多數情況下,「臨時停車」對于時間范圍并沒有明確的界定。只要做到人不離車,車不熄火等,就可以在相應路段「臨時停車」。如果駕駛員需要離開車輛,建議找正規的停車位或停車場停車。 此外要特別注意的是,在有電子交警抓拍的地方臨時停車,最好臨時停車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。 除了注意駕駛人要在車上和停車時限外,以下這些臨停小技巧也需留意: 臨時靠邊停車時,要提前打開轉向燈,停車前觀察后視鏡,確認沒有車和行人。停車地點不能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。 走親訪友的時候,臨時停車應選擇一個明亮、寬敞、無障礙、視線距離遠的地方,千萬不要停在黑暗的角落里,長時間停車或通宵停車最好進入停車場或停在固定車位中。 高樓窗下,易發生高空墜物,例如大風刮落的花盆、廣告牌等,停車時建議避開這些危險區。 該標線用于標示禁止路邊停、放車輛。施劃的長度表示禁停的范圍,目的是告知司機不允許停放車輛。 黃色網格線,用于標示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車的區域,一般用于易發生臨時停車造成交通堵塞的交叉道路、出入口等位置。 路口、鐵路道口、急彎路、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橋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,不允許停放車輛。
加油站、急救站30米以內和消防隊(站)門前等特殊區域內,皆不允許臨時停放車輛。 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、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、施工地段,不得停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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